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。
(1)事故情况清楚
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、部位,事故状况的描述。有必要的图纸说明,事故观测记录和发展变化规律等。
(2)事故性质明确
确定事故性质,主要应明确区分以下3个问题。 1)是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。如建筑物裂缝是由承载力不足引起的,还是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变形而造成的;又如构件产生过人的变形,是结构刚度不足还是施工缺陷造成的等。
2)是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。如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,就需要查清内部有无孔洞;又如结构裂缝,应查明裂缝深度,对钢筋混凝土结构,还要查明钢筋锈蚀情况等。
3)区分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。事故是否需要立即处理,如不及时处理,建筑物(或结构)会不会突然倒塌,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,以免事故扩大恶化。
(3)事故原因分析准确、全面
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。如地基承载力不足造成事故,应该查清是地基土质不良还是地产水位变化,或者出现侵蚀性环境;是原地质勘察报告不准,还是发现新的地质构造,或是施工工艺或组织管理不善而造成等。又如结构构件承载力不足,是设计截面偏小,还是施工质量差,或是超载。
(4)事故评价基本一致
对发生事故部分的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评价,包括建筑功能、结构安全、使用要求及对施工的影响等评价。要根据实测的资料,结合工程实际构造等情况进行结构验算,有的还要做荷载试
验,确定结构实际性能。在进行上述工作时,有关各单位的评价应基本达成一致。
(5)处理目的和要求明确
常见的处理目的要求有:恢复外观、防渗堵漏、封闭保护、复位纠偏、减少荷载、结构补强、拆除重建等。
(6)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
包括有关施工图纸、施工原始资料(材料质量证明、施工记录、试块试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等),事故调查报告,有关单位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等。 |